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2016-12-22 10:25:4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缓解当前警力不足问题,根据麻江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88次常委会议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10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麻江县消防大队办公室。

   为缓解当前警力不足问题,根据麻江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88次常委会议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麻江县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

   招聘人数:10人。

三、招聘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

   3、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

   4、退伍军人(优先);

   5、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黔东南州户籍或在麻江县境内长期居住(麻江户籍优先);

   2、年龄在18-35周岁以内,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5.0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3、此岗位需集中食宿,严格按照部队相关条例进行管理。

   4、仅限男性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需填写《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麻江县消防大队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本人页)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需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5、咨询电话:08552622110

  (二)资格审查

   1、初审(12月26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政审(12月26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所填《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到户籍所在地或长住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由派出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回报名点,没有签字盖章的视为政审不合格。

  (三)面试及体检

   1、体能测试:2017年1月6日上午9时。

   2:面试时间:2016年1月6日下午15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面试地点: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鄞州路)。

   4、成绩和录用人员公示:拟定于2017年1月9日至1月12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变动请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正式聘用

   经公示和体检合格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建立档案

   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六、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岗位性质:不占消防编制、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合同制用工人员。

    2、工资待遇:招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每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为2000元,本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职能和职责

   开展日常训练,协助消防员开展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处置各类突发灾害事故、消防安全保卫。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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