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当前警力不足问题,根据麻江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88次常委会议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麻江县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
招聘人数:10人。
三、招聘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
3、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
4、退伍军人(优先);
5、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黔东南州户籍或在麻江县境内长期居住(麻江户籍优先);
2、年龄在18-35周岁以内,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5.0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3、此岗位需集中食宿,严格按照部队相关条例进行管理。
4、仅限男性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需填写《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麻江县消防大队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本人页)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需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5、咨询电话:08552622110
(二)资格审查
1、初审(12月26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政审(12月26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所填《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到户籍所在地或长住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由派出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回报名点,没有签字盖章的视为政审不合格。
(三)面试及体检
1、体能测试:2017年1月6日上午9时。
2:面试时间:2016年1月6日下午15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面试地点:麻江县公安消防大队(鄞州路)。
4、成绩和录用人员公示:拟定于2017年1月9日至1月12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变动请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正式聘用
经公示和体检合格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建立档案
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六、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岗位性质:不占消防编制、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合同制用工人员。
2、工资待遇:招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每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为2000元,本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职能和职责
开展日常训练,协助消防员开展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处置各类突发灾害事故、消防安全保卫。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