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织金建设,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协勤人员126名。
一、招聘条件、范围、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品行和身体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甘于奉献;
(二)招聘人员全部为男性,总人数126人(其中4名为计算机应用特长人员);
(三)年龄在18周岁(生于1998年12月31日以前)以上,30周岁(生于1986年12月31日以后)以下;
(四)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到初中以上);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8以上,身高在1.65米以上(其中4名计算机应用特长人员视力和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曾经被公安机关聘用又被辞退的;
5、被开除公职的;
二、招聘办法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4日至2月4日。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接处警中队(向阳桥旁)。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或复原退伍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方可报考;
(2)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3)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7年2月12日至14日,考生凭身份证到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报名处领取。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并组织面试(其中竞聘计算机应用岗位人员加试计算机基本操作)。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加分
笔试面试结束后,有以下几类情况报考者可在总成绩中加分5—10分:
1、一般复原退伍军人加5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过副班长以上职务或荣立过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加10分;
2、获得治安积极分子称号或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加5分;
3、警校生在校学习期间,受学校嘉奖以上表彰的加5分,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加10分;
4、公安机关因工牺牲民警的子女加5分。
(四)体检和尿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参加体检和尿检人员范围并组织体检和尿检。
1、外科:无重度腋臭以及其他有传染性皮肤病,无征兵体检要求禁止的纹身或明显疤痕。
2、内科:无肺结核、无肝炎,及其它传染病。
3、五官科:嗅觉、视力、双耳听力正常。
(五)考核和政审
1、体检、尿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
2、列入考核和政审对象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其家庭情况及本人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相关情况。
3、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情况结合有关规定作出审查决定。
(六)录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尿检、考核和政审合格的人员,执行加分项目后,按得分从高至低,确定前126名为拟聘用人员。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后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安局安排到相关工作上岗。
4、被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织金县公安局现聘用协勤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织金县公安局负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咨询电话:7639110、7621410、15599331124,监督电话:762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