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正安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十九次常务会同意,正安县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聘用制)。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立县聘用制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招聘成立“正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聘用制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县招聘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本次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
二、招聘的职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共6个,具体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凡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应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设置条件;
5.年龄要求: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55周岁及以下。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5年及以上相应岗位临床工作经历;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其他条件见职位需求表。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
2.所牵涉的医疗不良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同时在省内外主流媒体或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应下载并填写《正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表时需同时提交相应证件或证书的扫描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相关资历证明。
电子邮箱:1103295290@qq.com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日-2017年2月28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现场审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谈及实践考核
面谈主要为理论知识、应变能力等,实践考核主要通过医院现场坐诊或临床手术等方式考核。面谈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实践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五)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在实践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其他体检证明一律无效。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及后续招聘环节产生的空缺招聘名额是否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考察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作出是否可以引进或聘用的建议。
(八)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应但影响聘用的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1-26421882(正安县人民医院)
0851-26033515(正安县人社局)
0851-26019196(正安县人才办)
监督电话:0851-26400352(正安县纪委)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由县聘用制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附件1:正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任制高层次人才职位表.xls
3.附件2:正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任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