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推广13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
在创新创业政策环境方面,诸多事关事业单位的创新举措将进行全国推广!
13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将推行
《通知》提出,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创新的力度,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将在全国或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内,推广涉及四个方面共13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
(一)科技金融创新方面3项:“以关联企业从产业链核心龙头企业获得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融资服务”、“面向中小企业的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
(二)创新创业政策环境方面5项:“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强化创新导向的国有企业考核与激励”、“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使用”、“国税地税联合办税”。
(三)外籍人才引进方面2项:“鼓励引导优秀外国留学生在华就业创业,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可直接申请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积极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简化来华工作手续办理流程,新增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的申请渠道”。
(四)军民融合创新方面3项:“军民大型国防科研仪器设备整合共享”、“以股权为纽带的军民两用技术联盟创新合作”、“民口企业配套核心军品的认定和准入标准”。
两项关于事业单位的创新举措将于全国推广!
1、事业单位编制将省内统筹
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
2、事业单位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高校和科研院所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