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长顺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助推贫团群众脱贫致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志愿者。
一、招聘基本原则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笔试的方式进行,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工作志愿者15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文化旅游事业;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俱佳;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20至30周岁,户籍所在地不限;
4.为人热情、诚实,有耐心并无不良嗜好;
5.工作认真仔细,吃苦耐劳,服从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和拘留以上治安处罚的;
2.因违纪违法曾受过行政记大过或者党内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尚未治愈可能危及他人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6日—3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长顺县政府大楼文化和旅游局313室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李俊良 13984813915
13086911166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两寸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长顺县文化和旅游局招聘工作志愿者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方案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五、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一年一签,一经录用同长顺县文化和旅游局签订劳务协议,考核合格后月薪为2500元,协议期满后,视工作情况择优续签。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对应试人员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对工作人员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1.本次面向社会招聘人员,不属于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劳务协议一年一签。
2.协议期间,若雇佣双方存在争议的,按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仲裁处理。
3.本招聘启示由长顺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其另行通知。
长顺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工作志愿者职位一览表
序号 |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报考条件 |
1 | 运动管理中心 | 体育工作志愿者 | 2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体育、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 | |
2 | 文物管理所 | 文化普查工作志愿者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文物相关 专业 | |
3 | 广电中心 | 广电工作志愿者 | 2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电子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相关专业 | |
4 | 文化馆 | 文化工作志愿者 | 10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声乐、舞蹈类相关专业 |
长顺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