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选聘国有企业领导人19人
2018-03-09 10:12:27   来源: 余庆县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13日

为进一步畅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人才流动渠道,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实现干部顺畅流动,根据《关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干部顺畅交流的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19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群众公认原则;

5.依法办事原则。

二、公开选聘国有企业领导职位

1.余庆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名、总经理1名、监事会主席1名;

2.余庆县海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名;

3.余庆县飞龙湖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名;

4.余庆县兴民城乡经济统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名;

5.余庆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名;

6.余庆县兴余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名;

7.余庆县鑫财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名、总经理1名、监事会主席1名;

8.余庆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名、监事会主席1名。

三、选聘范围

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中选聘。

四、资格条件

选聘的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明确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①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2018年3月1日计算)

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③现身份为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事业干部年龄在50周岁以下;

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⑤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

⑥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①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②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③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④其他原因不宜选聘的。

五、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评、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个人自荐:由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根据设定的选聘岗位自行选择报名,详见附件2;

(2)领导干部实名推荐: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设定的选聘岗位实名推荐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3;

(3)组织推荐:由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设定的选聘岗位集体研究推荐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4。

推荐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作出自愿放弃原干部身份的承诺。

2.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

中共余庆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综合大楼1110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851-24706949,联系人:王庆。

4.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报《余庆县2018年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3份、近期2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5.有关要求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查核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等个人信息,对照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选聘职位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的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余庆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选聘职位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否则视为本人放弃报考。

(三)考评

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组建考评小组进行测评,实行100分制评分。报名人员首先对报考职位的认识和理解、熟悉领域、专业特长以及报考职位的匹配优势、履职规划和设想等内容进行8分钟的自我陈述,再由评委现场提问,报考人员当场回答,由评委现场进行职位匹配性评价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进行算术平均后得报考人员的该项评价得分。根据考评得分从高到底排名,按照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余庆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初步任用意见。

(五)决定聘用

1.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县政府提出试岗人选;

2.县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对县委提名人选进行试岗3个月,试岗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聘任。

六、管理及待遇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薪酬待遇,按照《余庆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余庆县县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4706949  余庆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0851-24705799  余庆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附件:

1.余庆县2018年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余庆县2018年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xls

3.余庆县2018年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初始提名领导干部提名推荐表.doc

4.余庆县2018年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初始提名人选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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