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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贵州省气象部门定于2018年元月上旬、3月下旬(暂定)开展公开招聘毕业生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要求
毕业生招聘按中国气象局批准的招聘计划进行。(详见附件)
(一)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气发〔2015〕53号)要求,结合毕业生报名情况,经贵州省气象局研究,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大气科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非大气科学类专业毕业生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二)招聘考试共分三批进行。
1.第一批:
时间:2018年1月12日
岗位:全省气象部门硕士及以上大气科学类专业岗位
考试方式:面试
地点:贵州省气象局
参加第一批面试的毕业生需再次确认报考的第一志愿职位,并将确认邮件于2017年12月28日前发送至gzqx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确认参加XX岗位(第一志愿职位)的面试,邮件请附本人电子简历。
2.第二批:
时间:暂定2018年3月下旬(考研结果公布之后)
岗位:全省气象部门本科及以上大气科学类专业岗位
考试方式:面试
地点:贵州省气象局
3.第三批:
时间:暂定2018年3月(以省人社厅通知为准)
岗位:全省气象部门非大气科学类专业岗位;混合专业类岗位。
考试方式:笔试加面试
地点:笔试人员(非大气科学类专业人员)参加由贵州省人社厅组织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点以省人社厅通知为准;面试地点在贵州省气象局。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应聘毕业生进行报名,并对应聘毕业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其提供的相关材料。
对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大气科学类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按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考试
详情见考试安排。
(三)体检
通过考试人员按要求进行身体检查。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数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四)考察
重点考察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与签约
拟聘用人选在贵州省气象局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与拟聘用人选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省气象局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递补调剂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没有递补人员的,可以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中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岗位面试或考察人选,应从报名参加调剂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七)聘用
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报到。对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应填写《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后存入个人档案。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不得办理报到手续。
三、考试安排
1.大气科学类专业岗位,共50个。采取直接面试形式,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岗位的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1月12日,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筛选面试人员,并予以公告。第二批岗位面试时间暂定2018年3月下旬(考研结果公布之后)。
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在校成绩、求职动机等。
2.非大气科学类专业岗位,共16个。参考人员参加由贵州省人社厅组织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3.混合专业岗位,共4个,均为县局岗位。非大气科学类专业毕业生,按照第2点参加统一笔试,并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大气科学类专业毕业生,按照第1点筛选原则确定参加面试人员,2类毕业生最后一起参加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谭老师、胡老师 0851—85202371
贵州省气象局人事处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