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仁市人力资源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8〕63号)精神,现将石阡县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予以公告:
一、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就业见习对象。毕业两年内(2017届、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见习计划安排。2018年拟计划安排就业见习生42名(具体岗位见附表1)。
二、见习时间及保障政策
(一)见习时间: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满自动离岗。
(二)保障政策:
1.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费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
2.见习期间,用人单位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住院医院商业保险。
三、派遣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8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综合办公室(北塔大道御东箐华小区对面)。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4.《就业创业登记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就业局申领);
5.《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
(四)审核推荐:县引导办根据见习单位需求确定进入体检的就业见习人员名单。以下人员优先推荐:
1.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2.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贫困证明);
3.专业需求对应的高校毕业生;
4. 品学兼优高校毕业生。
(五)体检及派遣:由县引导办组织入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学生自理。参加见习高校毕业生体检合格的,由县引导办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复审,确定见习人选并开具报到证。
(六)见习生的接收:入选学生持县引导办开具的报到证及相关材料,2日内到见习单位报到。见习生报到后,接收单位要及时与见习生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一式四份,主管部门、见习单位、见习学生、“引导办”各执一份),并于见习生上岗后15日内将就业见习协议和办理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等材料报县引导办备案。
原标题:石阡县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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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