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8-11-09 12:08: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12日—14日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15日—16日 资格复审地点:铜仁市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五号楼A区一楼就业服务大厅(川硐凉湾)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已经结束,根据《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同一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铜仁市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五号楼A区一楼就业服务大厅(川硐凉湾)。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tr.gzrst.gov.cn)打印“报名信息表”并附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粘贴在“报名信息表”底部)。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下列人员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1、“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在碧江区服务满2年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的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2、“村干部”须提供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及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证明、推荐材料(含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材料、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文件),报考资格条件及任职证明须由碧江区委组织部和民政局签署情况属实和同意报考的意见。

3、“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碧江区生源或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区教育局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

4、碧江区工勤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区编委办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5、碧江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中共正式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文件原件。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其他事项

(一)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提前准备好需验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保持电话畅通,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未按时提供所需验证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环节,所空缺的职位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三)递补复审对象须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未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24小时内无法联系上的递补对象,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因考生未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或因错填、更换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导致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6—5235716、5236680

附件: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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