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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招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方式: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至18:00)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至18:00)
3.资格复审地点: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4楼组织人事部干部科(兴伟家具城后门前行50米处,市内可乘坐8路、12路、17路、18路公交车到达)
二、资格复审的对象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中西医结合医院办公室文员、中西医结合医院财务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政医管科),笔试成绩须达到一级分类笔试实考考生平均成绩158.18分及以上人员,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考生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照《招聘简章》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及本次《招聘岗位一览表》岗位设置的条件,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在线打印《报名信息表》(在线打印的信息表具有条形码标识)1份,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此外,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另作要求如下:
1.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范本见附件2。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3.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
四、资格复审递补人员
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复审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第三条之规定,持相关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区招聘办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复审公告。
五、有关事宜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准确,并书面签署《安顺市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三)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不按公告执行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1-33416706
监督电话:0851-33416281
附件1: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3:安顺市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