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三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12名人员跟班培养。跟班培养结束后,对表现良好、能胜任工作并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拟选调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如不能胜任工作或考察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遴选岗位与名额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详情见附件1《2019年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遴选对象 (一)七星关区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职(岗)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 (二)七星关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的副科级以下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报考事业编制岗位的,需本人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身份;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仅限报考事业编制岗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忠实踏实、勤奋务实; 3.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职责任务;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7.区直部门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工龄,乡镇街道人员具有5年及以上工龄(工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月1日); 8.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限制性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的; 3.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4.干部个人档案有多处涂改或关键资料缺失涂改,“三龄两历一身份”难以认定或短时间内无法认定清楚,以及涉嫌档案造假的; 5.被列入过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7.下辖有深度贫困村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含区直派驻乡〈镇、街道〉工作人员); 8.同步小康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月14日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微七星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七星关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股(503室),联系电话:0857—8947782。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遴选跟班培养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1份(打印表,签名处为考生<代报人>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及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5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01199101010011,中间不要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工作人员用于制作准考证。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3);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的证明(见附件3); (7)本人档案中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个人分配文件、录(聘)用文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经提供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8)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 (9)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方案》,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3.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逐项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其参加笔试。 4.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和跟班培养始终。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进入笔试;拟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发现问题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跟班培养、考察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5.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的,对遴选计划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微七星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四)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文秘写作和综合业务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2019年1月26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领取地点为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股(503室)。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将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微七星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本次《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面试的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跟班培养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拟跟班培养人选后,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微七星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反映问题不属实或者反映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跟班培养的,按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八)培养考核 培养方式为跟班实践锻炼,时间为6个月,主要培养跟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跟班培养期间实行考核制,跟班培养结束后,对表现良好、能胜任工作,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拟选调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办理调入手续后,执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待遇);不能胜任工作或经考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涉及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政策决定性事项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七星关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调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本次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阶段工作。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穿遴选工作始终,做好有关信息发布、结果公布、公示等重点环节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决做好遴选过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经遴选调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在遴选过程中,各项遴选信息(如减少遴选计划数、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区人民政府网“微七星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遴选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联系电话: 0857—8223072(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0857—8231391(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0857—8947782(区人社局考试录(聘)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 0857—8345268(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附件:
2019年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遴选跟班培养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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