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2021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1-12-15 16:53:12   来源:http://www.gzzhijin.gov.cn   评论:0 点击: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事宜具体详见织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hijin.gov.cn/)。

(二)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织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织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织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hijin.gov.cn/)。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织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四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备案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hijin.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备案

    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三年内不能参加任何单位的招聘考试,不能申请调动。

通过放宽政策限制方式进入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用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借走。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7638338(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7-7621195(织金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组)

(二)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织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织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1.织金县2021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织金县2021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4.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织金县2021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第三版)

凡报名在贵州省参加2021年下半年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考生报名确认时应仔细阅读招录简章、报考指南、防控要求、报考须知、考生须知、温馨提示等内容并在网上报名确认系统中签署相应人事考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三)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六)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八)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级市进行),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考生连续两天参加考试的,提供第一天参加考试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十一)各科目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相应检测通道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十二)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三)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四)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经入场检测合格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检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一)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

1.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级市进行。

2.其余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

(一)特殊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进入特殊检测通道。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特殊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报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二)常规检测通道

考前14天内无“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进入常规检测通道,常规检测通道分两步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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