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0〕4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乡镇劳动保障信息员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
招聘人数:139人(乡镇劳动保障信息员7人、劳动保障协管员12人、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120人)。
三、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的范围是指户籍在麻江县各乡镇社区的常住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残疾失业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8.生态移民人员;
9.复员退伍军人;
10.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填写《麻江县2015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个人情况公示表》及申请。
3.报名地点: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4.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
(1)本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相关证明。
(3)近期同底版彩色二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审核(7月2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县就业局查看初审合格人员的申报资料是否完整,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等。
2.认定(7月3日):县就业局对审核人员进行资格认定。
(三)面试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经资格认定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1.面试时间:2015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面试地点:用人单位。
3.成绩公示: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9日,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
(四)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情况不影响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拟聘用人员安排体检,体检项目由用人单位确定。
(五)聘用
用人单位将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报请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并经县人社局同意后按政策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合同报县就业局及县劳动监察大队备案。
(六)建立档案
县就业局负责次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五、管理方式、合同期限
(一)管理方式: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二)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实行一年签订一次,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三年。劳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考核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或自愿退出岗位的,按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
六、工资待遇、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
严格按照县政府会议纪要执行。
本次招聘咨询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咨询电话:2621610。
特此公告。
附件:1.麻江县2015年公益性岗位统计表
2.麻江县2015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3.麻江县2015年申请公益性岗位个人情况公示表
4.麻江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公示表
附件:麻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附件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