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我院护理人员结构、保障护理质量,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同意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15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操作、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5年下半年黔南州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15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护理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招聘对象为2015年应届的护理专业毕业生。2015年参加国家护理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成绩出来后,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具有符合护士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2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往届毕业生不参加本次招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5日止,报名地点为黔南州中医医院人事科。报名时需提供考生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自荐书各一份。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并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操作测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合同签订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审查
医院人事科负责当场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人事科当场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总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地点在黔南州中医医院深援楼八楼会议室。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测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
七、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数1:3,按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20%、技能测试30%、面试5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简章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体检必须在黔南州中医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及资格审核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实施。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人事科报院党委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一)考查内容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2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公示和合同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专业技能操作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合同审批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填写入职申请表,由分管院长和院长审批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为半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医院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次黔南州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考试原则上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黔南州中医医院党委研究确定。
十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黔南州中医医院人事科,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53752(黔南州中医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23254(黔南州中医医院党委办公室)
黔南州中医医院2015年下半年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简章
2015-07-01 16:09: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导读: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5日止 报名地点:黔南州中医医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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