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共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道真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7月)。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含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D19、D20职位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精神,限道真自治县户籍或道真自治县生源考生报考,其他岗位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5日至1997年7月4日出生)、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7.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随军家属(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要求“四项目”人员必须是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道真自治县服务的,且截止2015年7月4日服务期满2年的才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是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道真自治县,且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学习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才能报考,“随军家属”则必须是部队所在地为道真自治县的现役军人配偶才能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上四类人员统称“村干部”)的职位,必须是在道真自治县境内担任的村干部,且截止2015年7月4日任职满1届或三年及以上的才能报考。
8.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截止2015年7月4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0.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
11. 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zunyihr)、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zdzhrss.com)等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4日—2015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市场。
4、报名须提交的资料和缴纳的费用
(1)《道真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在网上下载且必须按此表下端的特别提示打印提交,考生签名栏必须报考人自己手工签署),《报名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楚,若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考生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还需代报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代报;
(2)报考岗位需要的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必须书面承诺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必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证书与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资格);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外县在编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在编属工勤身份的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随军家属”(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四项目”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等情况),有服务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时需要提供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随军家属报名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军人所在部队、是否现役军人、报名人员与军人关系等内容);
(6)报定向招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即“村干部”)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复印件以及乡(镇)党委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任何职、任职起止年限、是否已满一届等情况)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村干部”证明须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党委公章;
(7)报考限道真自治县户籍或道真自治县生源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
(9)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交考务费100元。
4、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代码为一个岗位)。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3:1者,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2)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5、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如实填写《道真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并作出承诺,在《报名表》的考生签名栏考生要亲笔签名(由代报人签名的视为考生本人签名),对承诺的事项负责,若有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登记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因各种原因,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招考办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DO1-D16岗位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等方面的基本知识。D17-D20岗位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本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有关专业知识。
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领取准考证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票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一并公布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告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务必切记并遵守,因考生未阅或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并及时公示。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合招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再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新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对象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人事档案(档案寄送地址:贵州省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邮编563500,联系电话:0851-25782017)。如政审对象不能及时全面提供上述材料或自愿放弃的,不再确定为拟聘人选,并按相关规定解除所签协议。
政审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政审报告。
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县招考办依照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高分优先原则在公布的岗位表中自选岗位)、体检结果及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
2.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者,或规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的事业单位招考。
3.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的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重处。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各类人员招考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单位、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如有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程序中违纪违规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招聘工作期间,各项相关事宜由县招考办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领取准考证或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聘用等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本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578201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1-25820893(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