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5-07-08 14:39: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导读:报名时间: 2015年 7月15日—7月20日 报名地点:毕节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综合科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8月1日 笔试时间:2015年 8 月 2 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结合我办实际,经市编办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拟招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职位见《毕节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8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7.考入机关或事业(含参公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
    8.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9.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
    (一)招聘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时间:2015年7月7—7月15日。
    (二)报名时间: 2015年 7月15日—7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毕节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综合科(桂花路一中旁边虎距山半坡左转),联系人:文霞、邵书云。不设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857-8223088,18686475522,18230879087。
    (四)报名事宜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填写的《毕节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应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3.每位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填写一式二份。通过资格初审的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
    4.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8月1日
    6.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第二纪工委的指导下进行。笔试科目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面试科目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考试内容:01职位考申论,02、03职位考学科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2015年 8 月 2 日
    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考场设在七星关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未完成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场统一设在七星关区。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未完成或面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毕节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毕节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间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备案。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8223088(毕节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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