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因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贵定县新闻传媒中心2015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贵定县新闻传媒中心2015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贵定县新闻传媒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2003年以后的毕业生,学历信息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具体职位要求详见《贵定县新闻传媒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贵定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3、截止2015年7月10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15年7月1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10、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通过贵定县人民政府网(www.guiding.gov.cn)面向社会进行信息发布。
2、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信息表》一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详见《贵定县新闻传媒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的同志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资格审查在县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学历条件、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审查结果由报名工作人员签名认可。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笔试、面试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原则上应予以减少或取消;特殊事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报名时间
时间: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一环节报考人员条件发现资格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只考一科,总分为100分。其中:记者职位以新闻采编内容为主;电视编辑职位以电视节目制作内容为主。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环节提供的材料一致(相关证明不再提供)
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本职位类别简章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招聘领导小组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2015届毕业生截止到2015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2、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八、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须于聘用人员到岗后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一经聘用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同时,新聘用到岗人员必须到镇(街道)锻炼1年,锻炼期满后经镇(街道)考核合格的回原聘用单位工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在面试、体检、考察中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其他
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www.guiding.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或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定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办研究确定。
附件:1.贵州省贵定县新闻传媒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贵州省贵定县新闻传媒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贵定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