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贵州省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和《贵州省人民警察考试录用体能测评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铜仁市2015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时间及地点
测评时间:2015年7月15日。
测评地点:铜仁市民族中学实验校区(原铜仁市实验中学)。
二、相关事宜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7月15日上午7:20起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到铜仁市民族中学实验校区体育馆集中,7:50仍未进入体育馆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3、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须达到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参加体能测评。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具体测评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附件:1.铜仁市2015年公开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考生名单及分组情况.xls
铜仁市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