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2015年春季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相关后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教师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试教及招聘相关后续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市直属及各区(市、县)指定网站(见附件),并保持电话畅通 。
三、根据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贵阳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第一阶段招聘,已在贵阳市各区(市、县)教育网进行签约公示的人员。
2. 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3.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5年6月8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5.截止2015年6月8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 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