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今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顺利通过评估验收,经研究,决定对城区部分学校和大龙中学缺编教师面向本县乡镇学校在编教师公开考调。为了保证公开考调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考调范围和对象
玉屏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城区学校教师除外)。
三、考调名额及岗位设置
本次考调教师名额共计14名,其中玉屏民族中学1名、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2名、大龙中学3名、印山民族小学1名、县第二小学5名、平溪镇中心完小2名。(岗位设置计划详见附表)
四、考调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在乡镇中小学工作3年以上(2012年特岗教师还不属于我县编制内教师不能报考)。
(三)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专科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专科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中小学校长报考的须经县教育局党委同意方能报考。
(五)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2014-2015学年度学年检测成绩居本县最后一名的,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2014-2015学年度学年检测成绩居本县最后三名的,2014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不得报考。
五、报考要求
(一)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一个学科,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的办法进行。符合考调资格条件,愿意参加考调的人员,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局政工股办公室报名,并填写《玉屏侗族自治县2015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考调报名登记表》。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调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本次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名后视为本人已承诺服从所考调学校职称岗位结构比例职数或岗位设置管理的所有聘用安排。
(四)考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不合格者,调回考调前原所在学校。
六、时间及地点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8月14日
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政工股
联系人:黄碧红 联系电话:0856-3222906
七、考试内容及录取方法
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教学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2015年8月16日上午7:30分。
测试地点: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
1、测试(100分)。
测试内容:气质形象和教育教学活动组织能力。采用现场备课及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考调领导小组现场确定。(现场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
2、计分办法。测试结束后,计算出每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学校岗位,并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考察对象。同等条件下,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高的优先。
(二)确定拟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的考察对象经领导小组审核无问题后,根据学校岗位,确定为拟调对象。
(三)调前公示
对拟调人选,在玉屏县教育网站、玉屏县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过程中有异议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确有影响考调问题的,取消拟调资格。
(四)考调纪律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调测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五)其它
本《方案》由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教师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玉屏侗族自治县2015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考调岗位设置计划表.xls
附件2:玉屏侗族自治县2015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考调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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