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泉市应急服务保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15-08-15 15:07:43   来源:http://www.gzhzgwyw.com/   评论:0 点击:

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服务保障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宜通知

    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服务保障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试环节已经结束。现根据招聘《简章》规定,将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定于2015年8月17日上午8:30组织集中体检。
  2、体检要求:请各位进入体检人员在8月17日上午8:00前,空腹(不能吃东西,体检日的前夜不得饮酒、吃宵夜等)并携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证)原件到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正门口集中(联系人:罗英 13310440569),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400元左右)。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福泉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组织进行再次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体检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福泉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3、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
  4、其他事项
  在体检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复检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体检人员即列为政审考察对象,并请政审考察对象于2015年8月25日前,将毕业证书复印件、个人学生档案、服务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内容为个人工作表现情况及是否有违法乱纪、是否有吸毒史、是否参加邪教组织等)、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未婚人员也需出具)等资料,一并交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审查,逾期不能提供前述资料的,必须书面申请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否则视为体检人员自动放弃。
  因体检人员未及时认真阅读本公告而引起的后果,由体检人员自负。
  需要提档函及政审函的体检人员请与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联系。
  监督电话:福泉市纪委 0854--2215317
  联系电话: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 0854--2220185

    

福泉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

附件:

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服务保障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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