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将安顺市2015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体检复查、进一步检查和补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查、进一步检查和补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2015年8月21日(星期五)。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复查、进一步检查和补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当日上午7:40前到安顺职院(原安顺农校内)操场集中报到,未按时到达或不参加复查、进一步检查和补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体检。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3、考生近期请注意休息和饮食,在体检前一天,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8—12小时不能饮水和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复查、进一步检查和补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现场交体检医院(复查、进一步检查各项目收费标准不同)。
6、市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市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网站(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安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如有异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公务员招考办联系。
联系电话:0851-33283359
0851-33282485
附件:
安顺市2015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复查、进一步检查和补检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