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6名,由遵义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劳务代理中心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按照发布启事、报名、面谈、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现场见证人员
招聘人数:6人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2、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建筑或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
4、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5、无犯罪记录。
四、报名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10日
应聘者先通过手机微信添加“遵义人社”微信公众号(zunyihr),然后进入“遵义人社”微信平台,依次点击“便民服务”、“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应聘项目后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应聘者也可通过手机微信添加“遵义人社”微信公众号后,直接登录“遵义人社”微网站(http://www.zyhr.gov.cn)点击“便民服务”、“网上报名”直接进入相应招聘项目的页面提交报名信息。
应聘者在填写报名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招聘启事》的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确保填写信息和提供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否则责任自负。
如不能通过手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的,可以通过电脑登录“遵义人社”微网站(http://www.zyhr.gov.cn)上传照片,也可以在现场资格审核时进行现场照相。
2、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地点: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求职登记处(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西路52号,高桥乘20路公交可到达)。
应聘者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照片(已上传成功除外)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报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来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必须要写委托书,说明本人不能亲自前来的原因。受委托人员除需携带以上应聘者相关材料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代办委托书。
咨询电话:0851-23163866(市人服中心)
3、应聘者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与应聘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面谈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进行面谈人员。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应聘者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面谈结果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谈结果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公安等部门掌握的应聘者社会表现情况。
八、聘用及待遇
经考察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遵义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劳务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书》,由遵义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劳务代理中心派遣至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合同期内每月工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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