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委托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5名,由遵义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劳务代理中心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到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窗口登记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15人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身体健康;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6日至1997年9月15日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经吸贩毒、参加邪教组织人员及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
5.在职人员,没有在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的;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2015年9月12日至2015年9月16日
应聘者先通过手机微信添加“遵义人社”微信公众号(zunyihr),然后进入“遵义人社”微信平台,依次点击“便民服务”、“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应聘项目后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应聘者也可直接登录“遵义人社”微网站(http://www.zyhr.gov.cn)点击“便民服务”、“网上报名”直接进入相应招聘项目的页面提交报名信息。
应聘者在填写报名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的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确保填写信息和提供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否则责任自负。
如不能通过手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的,可以通过电脑登录“遵义人社”微网站(http://www.zyhr.gov.cn)上传照片,也可以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电子照相。
咨询电话:0851-23163866(市人服中心)
2、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地点: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求职登记处(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西路52号,高桥乘20路公交可到达)。
应聘者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照片(已上传成功除外)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报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来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必须要写委托书,说明本人不能亲自前来的原因。受委托人员除需携带以上应聘者相关材料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代办委托书。
3、应聘者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与应聘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9月22日至9月23日在“遵义人社”微网站(http://www.zyhr.gov.cn)上打印准考证,或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现场资格审核处领取准考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则”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等基础知识和写作。
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遵义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查询”栏目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3倍内确定;若进入面试的末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站对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等信息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六、考察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从参加完笔试和面试的人员中确定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综合成绩依次从参加完笔试和面试的人员中递补人员进入考察。
七、体检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2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遵义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劳务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书》,由遵义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劳务代理中心派遣至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
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工资2200元,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分别承担缴纳有关社会保险的费用,个人应缴纳的费用由单位在聘用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该中心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3163866
监督电话:0851—2316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