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黄果树风景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45人)
2015-09-15 09:04:34   来源:http://www.gzhzgwyw.com/   评论:0 点击:

导读: 招聘人数:45人 报名时间:2015年9月 21日

    为加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黄果树风景名胜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区招聘办”)。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5名(管理岗位37名、专业技术岗位8名)。
  各招聘岗位详见《黄果树风景名胜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安顺市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9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限退役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大专及以上学业的。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9月2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经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合格)及以下的;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黄果树管委会门户网站、黄果树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办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 21日至2015年9月26日(早上9:00—12:00,下午2:00—6:00)
  3、报名地点: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二楼第五会议室
  4、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黄果树风景名胜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名表》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考生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考生须持本人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同底正面照片4张作现场报名;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退伍证》和《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2)本人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区招聘办根据公开招聘条件、资格和相关规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任一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
  七、考试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所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所有岗位均统一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均为《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均在黄果树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www.gzhgs.gov.cn)上公布。
  本次招聘按照岗位要求不同,分别分为两种考试方式:
  (一)报考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新闻传媒中心主持与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岗位的,考试为面试、笔试、专业测试(镜试)。
  1、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30%。面试采取自我介绍、朗读规定稿件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如面试环节达不到1:10的,进入下一环节必须达到本次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如遇考生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30%。笔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占30%和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如果笔试环节达不到1:5比例的,则全部进入下一环节。如遇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3、专业测试(镜试)。总分100分,专业测试(镜试)成绩占40%。采取新闻播音、模拟主持的方式进行。
  4、综合成绩计算。按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镜试成绩占40%计算。面试、笔试、镜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照镜试、笔试、面试成绩依次比较,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二)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为笔试和面试(除接待管理中心英语专业岗位在面试环节需增加口语测试外)。
  1、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如笔试环节达不到1:3的,笔试成绩须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如面试环节达不到1:3比例的,进入下一环节必须达到当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总成绩计算。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比例计算出总成绩。笔试、面试以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如遇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专业测试笔试,按专业测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区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参照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事业单位招聘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区招聘办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区招聘办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部署,由招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上报区招聘办备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9月2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天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招聘信息发布网上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和单位填报《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被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区招聘办。在招聘过程中,区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内容)都将在黄果树管委会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33596020
  监 督 电 话:0851-33596049

附件:

   1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xls

   2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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