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顺市关岭自治县公开选拔县委党校副校长公告(1号)
2015-09-18 10:33:03   来源:http://www.gzhzgwyw.com/   评论:0 点击:

导读:招考人数:2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3日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选拔视野,拓宽干部选拔渠道,全面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不断改善和优化县委党校领导班子结构,确保关岭自治县委党校各项工作得到顺利推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关岭自治县委党校领导班子缺额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关岭自治县委党校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与职数
    关岭自治县委党校副校长2名。
    二、选拔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县机构)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选拔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重德才、重公认、重业绩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4.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3.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具备履行县委党校副校长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4年以上工龄;
    2.中共党员,具有3年以上党龄;
    3.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行政(参公)人员报考的,应当为现任股级及以上职务干部,且需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事业人员报考的,除应当为现任股级及以上职务(或中级以上职称)外,还必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有关条件。
    选拔资格条件中关于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拔
    1.试用期内的领导干部;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有犯罪前科或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五、组织领导
    为使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能够得到顺利开展,成立关岭自治县公开选拔县委党校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公开选拔县委党校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六、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选拔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任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9月17日-9月2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3.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关岭自治县公开选拔县委党校副校长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毕业证、任职文件及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半身照片4张。以上材料(含文字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经本人亲笔签名(右上角)。
    4.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对报名者的条件逐个进行现场审核,及时给予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答复,选拔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10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10比例的,可结合实际减少选拔职数)。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应试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在公开选拔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需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公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名额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试人员自理。
    (五)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均作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公开选拔县委党校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德才表现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报县公开选拔县委党校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人选。
    (六)任用
    综合成绩是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依据,在确定任用对象时只作为参考。县公开选拔县委党校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副校长初步人选后,报请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正式任用(若公示有异议且影响任职的,按考察情况确定递补拟任人选)。需要调任的,按照公务员调任的有关规定报批。
    七、工作纪律
    公开选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县公开选拔县委党校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一经发现违规者,将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851-37223515(关岭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0851-37223142(关岭自治县纪委〈监察局〉)
              0851-37220502(关岭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拔由县公开选拔县委党校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关岭自治县公开选拔县委党校副校长报名表.xls

                                  关岭自治县公开选拔县委党校副校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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