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为迎接医院整体搬迁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院务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护理部组织实施。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共计3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以上(含专科)。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报考年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岁)。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相应资格证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自2015年10月20日起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yanhe.gov.cn)、沿河县人民医院(http://www.gzyhxyy.com/)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招聘方案》,如实填写《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在报名前需从《招聘方案》发布网站下载填写),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护士资格证或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各1份;
②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注意事项:每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资格。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予以调整招考名额。
6、资格审查:由县人民医院招聘办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7、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0月28日—10月29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民医院护理部领取准考证,一律不得代领。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8、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9、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试卷由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制定,统一组织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护理专业相关的知识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护理技能操作考试(内容:皮试、上氧、输液等;操作中含护患沟通内容),
3、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四)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纳入体检,体检合格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被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民医院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该职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执法机关立案侦查、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 、报名或体检、考核时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
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民医院招聘办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网和县人民医院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审批
1、审核。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精神,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县人民医院招聘办将下列材料报院招聘领导小组:①招聘结果公示报告;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2份);③拟聘人员考察材料;④拟聘人员毕业证、护士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其他审核所需材料。
2、办理聘用手续。经审核通过的拟聘人员,报院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办理聘用手续。
3、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院务监督委员会、院行风办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其他
1、在招聘过程中,县人民医院招聘办公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沿河土自治县政府网和县人民医院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县人民医院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招聘方案》由县人民医院招聘办负责解释。
3、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8228002(沿河自治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监督电话:0856-8220781、8235360(沿河自治县人民医院行风办)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