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公告》有关规定,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对“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政法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身份信息进行核实,毛友昆等1622名考生符合贵州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加分条件(加分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0日—10月24日。如少数民族考生或他人对加分情况有异议,请与省政法干警招录办联系。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
联系电话:0851-86826549
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