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黔西南州工商联会员服务中心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5-11-04 14:56:55   来源:http://www.gzhzgwyw.com   评论:0 点击:

导读: 招聘人数:1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文件精神,按照州编办下达的进人计划,经州工商联党组研究,黔西南州工商联会员服务中心2015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的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工商联下属事业单位会员服务中心2015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四)基层工作经历满三年以上。
  (五)必须是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公职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七)年龄在30周岁以上(1985年9月30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2、曾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员;
  6、不符合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工商联会员服务中心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兴义市康定园三楼),联系电话:0859-8700693。
  3、报名办法:
  报名时提交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黔西南州工商联会员服务中心2015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本次考调岗位按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3比例开考,如达不到比例,经请示州委组织部同意后降低或取消计划。
  五、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由黔西南州工商联会员服务中心考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2、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黔西南州工商联办公室领取。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调研能力、文字写作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以及行政职业能力。
  4、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上午09:00—11:30。
  5、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工商联进行公示,考生接到面试通知后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黔西南州工商联会员服务中心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调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以内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如达不到比例,经请示州委组织部同意后降低或取消计划。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黔西南州工商联。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调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二)黔西南州工商联会员服务中心考调领导小组负责考察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和指导,具体考察工作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四)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五)凡考察对象不按时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察结果按不合格处理,考察过程中出现考察对象不合格时,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考察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黔西南州工商联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工商联会员服务中心考调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8700693(黔西南州工商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9—3222622(黔西南州委统战部)

 

附件

    报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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