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视野,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65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5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遵义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1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以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定向招聘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限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我县服务且截止2015年11月13日服务期满或服务期满后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以上四类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遵义县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遵义县驻军随军家属报考。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5年11月13日服务未满一届(3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3、遵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和政策的。
8、近三年中有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9、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发布公告: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就招聘职位、招聘范围、报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请登陆“遵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zyx.gzxbm.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须在2015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17:00之前登录(或采取在网上先搜索“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再点击“遵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的方式)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KB以上30KB以下)。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遵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网上报名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专业目录》《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职位代码为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月17日17:00。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由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并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对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2015年11月16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2015年11月17日17:00之后初审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须本人于2015年11月18日17:00前到县招聘办(县人社局录用调配科)提交书面申请,经县招聘办核实后统一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如因报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错误而未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于2015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17:00之前登录“遵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9日17:00登录“遵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本次报名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仅支持建设银行的储蓄卡/存折号及信用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后,除医疗、医技和镇乡事业单位岗位外,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16:00。取消的岗位如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给予退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于2015年 11月 27日9:00至2015年11月29日上午9:00期间,登录“遵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任一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统一考试
(1)笔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①笔试时间:2015 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
②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③笔试由县招考办委托县外命题机构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等,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医疗、医技、护理岗位笔试内容只考专业知识(分岗位),考试内容为“三基”(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知识);医疗系统其他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只考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和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持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①《遵义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备用2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④报考定向招聘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役士兵证;遵义县驻军随军家属须提供驻军部队出具的随军证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须提供遵义县引导办的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供遵义县项目办的证明,引导办(项目办)的证明材料应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可递补两个名次)。
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通知,本人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凭面试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医疗、医技、护理面试采取问答式并结合职位特点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综合题。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5)应试人员总成绩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和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4、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也一样,则重新进行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3)若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则取消考核(政审)资格,不再递补。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5、选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职位(同一职位代码为同一职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根据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又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6、考察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察不合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近三年不能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招考,并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公示
(1)根据招聘工作程序分阶段按规定进行公示。
(2)拟聘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择岗及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考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8、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五、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其他
1、公开考试招聘期间,有关事宜将在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或未按要求留意发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3、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需带上相关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4、笔试成绩在“遵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5、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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