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2015-11-24 16:48:21   来源:http://www.gzhzgwyw.com/   评论:0 点击:

导读: 招聘人数:2人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 职位能力测试时间:12月12日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贵阳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公开遴选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1.综合业务处工作人员(科员)职位1个,从事住房公积金政策研究工作。
  2.稽核执法处工作人员(科员)职位1个,从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本市区(市、县)机关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区(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贵阳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航空港经济区、新型社区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4.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市、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新型社区、行政村(居委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省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管理的企业,金融总部机关除外)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的。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公开遴选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9:00至12月4日17:00。报名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填写《2015年贵阳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2)报考人员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报名邮箱中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同时上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3)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传真至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妥善保管《报名表》待查。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2.资格初审。在48小时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采取回复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进行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邮件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3.准考证打印。12月10日前,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作《职位能力测试准考证》发送到报考人员的报名邮箱,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下载打印(A4纸)。
  (二)考试
  1.职位能力测试
  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一般不低于5︰1(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组织职位能力测试。职位能力测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运用对策性论文和案例分析等主观性试题对应试人员进行测试。职位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职位能力测试时间:12月12日,考试地点见《职位能力测试准考证》。
  职位能力测试结束3日内,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gygjj.cn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依据职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一般为5︰1(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对照报考职位遴选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的报考人员,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出具)等证明材料,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按规定时间到报考单位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地点: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七楼办公室(云岩区毓秀路23号)
  资格复审时间:12月17日-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3. 面试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面试前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告面试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总成绩计算
  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总成绩。
  (三)考察测评
  1.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测评对象。考察测评对象应多于遴选职位计划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登记备案)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同一职位人选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
  2.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工作情况测评和“德”的情况测评,测评范围为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同志等人员。
  (四)公示与试用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考察和综合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分别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五)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由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二次开发”工作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核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结束后一年内,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对报考本部门职位进入考察却因受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进行“二次开发”。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曾庆兴(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杨华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韩萍(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王淑晶(党组成员、副主任)
  黄碧春(党组成员、副主任)
  顾德光(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员:张静(办公室主任)
  张廷富(纪检监察室临时负责人)
  刘畅(综合业务处处长)
  李靖(稽核执法处处长)
  何兰(办公室副主任)
  曹春芳(办公室科员)
  张鹏(办公室科员)
  赵洪英(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公开遴选笔试、面试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组设在中心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联 系 人:张静、曹春芳
  联系方式:86851075、86978945
  报名邮箱:2579339017@qq.com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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