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区人民医院已委托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管理,为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汇川分院。为拓宽选人视野,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适应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汇川区人民医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汇川分院)专业技术人员25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汇川区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以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2月24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5年12月23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汇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和政策的。
7、近三年中有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汇川区人民医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汇川分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发布公告:在《遵义晚报》、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汇川区人民政府网、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就招聘职位、招聘范围、报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从2015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汇川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3楼(汇川大道中段)。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交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须仔细对照《招聘简章》和《汇川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者须提供材料
①《汇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无执业资格证可凭市级卫计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报考)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3张;
④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证明,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⑤《汇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版;
⑥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5)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职人员的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资格初审人员签署意见。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调减或取消(其中150401-150413职位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职位计划数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6)准考证发放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纳报名费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否则责任自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笔试考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2月26日(早上9:00-12:00,下午13:30-16:00)。
准考证发放地点:汇川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3楼(汇川大道中段)。
3、统一考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两部分,均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总成绩的40%,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我区事业单位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1)笔试
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卷面分为1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写作;专业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本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从事本岗位工作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按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经复审合格的,由资格复审人员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测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实际操作测试)
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测试)。实际参加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150401-150415职位进行实际操作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技术能力、实际操作、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
150416职位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实际操作测试)。
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待定。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人员名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通知,参考者要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并根据网站通知要求按时参加面试(实际操作测试),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面试(实际操作测试)通知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4)应试人员总成绩于面试(实际操作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4、体检
(1)由区招聘办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以第二次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由区招聘办另行通知。
5、考察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察不合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6、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招聘办按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五、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其他
1、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或未按要求留意发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3、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体检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考生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和体检。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4、笔试成绩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5、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0851-28651559
举报监督电话:0851-28397767(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1.汇川区人民医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汇川分院)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xls
汇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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