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教师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此次教师招聘试教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教对象
2016年报考我县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教师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已取得试教资格的人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回避原则。
4、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试教时间、地点
试教时间:2015年12月27日上午9:00开始(试教考生8:00进入候考场)。
试教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试教内容和时间
1、试教内容为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一年级上册相对应的学科教材;
2、试教时间为15分钟之内;
3、评分办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五、试教分组
1、评委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组数,各组设主考官1名(兼考官)、考官4名、记时计分员1名、监督员1名,负责所有考生的具体试教工作。
2、保卫组:负责试教考场的安全保卫和考场秩序,不得有闲散人员逗留。
3、后勤组:负责试教所需资料的准备、试教考场的布置、所有试教后勤服务等。
六、考场设置
试教考场设候考室、备课室、试教室。
七、试教程序
1、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有序进入候考室。
2、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试教顺序,发放试教抽签号,要求考生现场签字,考生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进行进入备课室。
3、考生进入备课室后现场抽取试教内容,备课20分钟后进入试教室,由考官宣布试教开始,考生开始试讲。
4、每位考生试教结束,在试教室外等待评委组告诉试教成绩后,由联络员带领其离开试教地点。
八、组织保障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6年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教师招聘试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宋 辉(县监察局局长)
周宗烈(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树昌(县教育局局长)
崔玉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沿(县编委办主任)
张 明(县保密局局长)
杨洪文(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周 勇(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铁飞(县人社局副局长)
冉红莲(县人社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杨树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单位抽人具体办公。
九、试教纪律
1、试教场实行封闭管理,各场监督员负责对试教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抽签、试教,超过试教开始时间1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试教资格。进入试教场地后,必须服从试教考场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特殊情况需上厕所者,需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往返。
3、考生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取消试教资格;已参与试教者,试教成绩以“0”分计。
(1)进入候考室后,未将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保管。
(2)带书籍、参考资料等进入试教室。
4、考生在试教过程中只能向评委报告抽签号,不得透露其他个人信息,否则将试教成绩作0分处理。若有其他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5、试教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组织纪律。对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者,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问责。
6、试教时间超过15分钟后,无论考生试讲是否结束,记时人员都要提示考生中止试讲,试教人员试讲结束后应向评委组报告“试讲完毕”。
十、其它
1、考生进入试教场地后,由试教工作人员逐一引入候考室、试教室,直至退出试教场地。
2、考生试教期间的食宿由本人负责。
3、本方案由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咨询电话:0856-8225812、8228665
监督电话:0856-8225857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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