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6-01-07 10:57:48   来源:http://www.gzhzgwyw.com/   评论:0 点击:

导读:体检时间: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

    贵州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参加贵州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详见《贵州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关于2015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公示》)。
    二、体检时间
    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
    三、体检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贵州省司法厅一楼大厅报到(贵阳市都司路130号)。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请于当日7:30前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证件与本人不符或所持证件无效的,不得参加体检。
    (三)参加体检人员应服从医务人员和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体检各项纪律要求。体检过程中,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五)医院体检中心备有早餐,在做完抽血和腹部B超检查后方可领取。
    (六)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360元),现金交体检医院,并由医院开具收据。
    (七)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联系电话:0851-85811238转7368
    监督电话:0851-85811238转7577
    考生 体 检 须 知
    为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三天内,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尽量在家中进餐,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B超检查,请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体检当日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4.近视考生,请自备眼镜。
    5.怀孕的女性受检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未婚女性不做阴道检查,但需向妇科医生说明。
  7.女性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必要时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8.进行各科检查时,请务必按体检表内容进行逐项检查,若自动放弃检查某一项目造成漏诊,会影响您的体检评估。
  9.检查完毕,请您将体检表交回领表处。 
    10.为节约您和他人的体检等候时间,请穿宽松便于穿脱的衣服,请勿穿裤袜、连衣裙、带金属饰片的衣服。
                             贵州省司法厅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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