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交通管理协勤人员公告(18名)
2016-01-18 12:20:57   来源:http://www.gzhzgwyw.com/   评论:0 点击:

导读:招考人数:18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1月21日 面试时间:2016年1月23日

    为切实加大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推进各项公安业务工作, 根据县人民政府2015年第78次常务会议关于研究同意增加公安协勤的会议精神,麻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一次性招聘交通管理协勤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麻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协勤岗位。
    招聘人数:18人。
    三、招聘对象及相关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热爱道路交通管理事业。
    2、具有黔东南州户籍(麻江户籍优先)。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28周岁以内,身高在1.65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
    4、退伍军人文化程度放宽至初中,年龄放宽至35周岁。
    5、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自愿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1月21日。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填写《麻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和申请书。
    3、报名地点: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本复印件(本人所在页)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白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
    5、咨询电话:0855—2622567, 18185532189。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1月18日至1月21日):由报名点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政审(1月18日至1月22日):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所填《麻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由派出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回报名点,没有签字盖章的视为政审不合格。
    (三)面试及体检
    1、面试时间:2016年1月23日上午9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3、成绩和录用人员公示:2016年1月24日至2016年1月26日,分别在在县政府网站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
    4、体检:2016年1月27日。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正式聘用
    经公示和体检合格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建立档案
    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五、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岗位性质:不占公安编制、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合同制用工人员,由麻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实行集中食宿、统一管理。
    2、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1400元执行,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招聘后试用期2个月,月薪按工资标准的80%发放,不享受“五险”待遇;试用期结束被正式聘用的,按20%标准补足聘用人员前两个月工资并补交“五险”,此后,按标准足额发放工资和交纳保险。
    3、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巡逻装备(单警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职能和职责
    协助公安民警进行交通管理和开展巡逻防范、处置各类交通事故、突发性事件,维护辖区交通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特此公告。
                            麻江县公安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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