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印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经县委同意,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5名。
一、检察辅助人员属性
本次招聘的检察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属劳务合同工,管理方式参照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熟悉计算机操作;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15年8月31日),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5、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6、具有铜仁市、区、县户籍。
三、报名时间
2015年9月9日-9月1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四楼政工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6-6220007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照片2张。
四、考核面试
考核面试与报名同时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考核面试。考核面试采取问、听、察,对计算机办公软件系统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
五、体检
体检时间:2015年9月15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体检确定为不合格:
残疾,纹身,吸毒、传染病,身体裸露部分有明显疤痕。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七、拟定招聘人选
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从通过考核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中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拟招聘人选。
八、待遇
1、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合格后,由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聘用期间月工资基数为1500元。
2、受聘用期间,可以参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受聘人员须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尽可能提供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