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沿河自治县公安局第二轮公开招聘协警的公告
2016-01-13 12:43:52   来源:http://www.gzhzgwyw.com/   评论:0 点击:

导读:招考人数:140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月20日 面试时间:2016年1月22日 体检时间:2016年1月23-24日

    为更好地服务沿河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十二届[2015]11号)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决定由县公安局牵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140名(男),主要从事治安巡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特巡警大队协警
  2、官舟特巡中队协警
  3、洪渡特巡警中队协警
  4、责任区协警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体貌端庄,无明显缺陷;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为标准体重上下浮动15% (标准体重=<身高(厘米)-105>公斤);矫正视力4.8以上。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4、具有沿河户籍,热爱特巡警工作,具有正义感,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现实表现良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其他不适合担任治安协勤工作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的和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2、有流氓、偷盗、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患有疾病以及传染性病的。
  7、以及其他因素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即2016年1月13日至1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2、报名地点
  (1)报考特巡警大队协警的在沿河县公安局六楼609办公室;
  (2)报考官舟特巡中队协警的在官舟派出所报;
  (3)报考洪渡特巡警中队协警的在洪渡派出所报名。
  (4)报考乡镇责任区协警的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名。
  3、报名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毕业证、退伍证。
  (3)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5张。
  (4)报名登记表。(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须有村(居、社区)委员会意见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意见)
  4、初审:由报名的单位初审合格者,指导考生填写《沿河县公安局2015年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表》、组织报名的单位负责报名的民警认真填写《沿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册》。
  各乡镇报名结束后于1月20以前将《报名登记表和《沿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册》报协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工室)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全体报考人员参加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1、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
  2、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3、测试时间:2016年1月21日上午9:00开始。
  4、地点:原沿河民族中学(现四中)篮球场
  (三)面试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由面试组现场打分,取平均值作为其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16年1月22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沿河县公安局8楼会议室。
  (四)体检
  面试合格后,按体能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结成绩,根据总结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聘用名额,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以体能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体检时间:2016年1月23-24日上午8:00开始
  体检地点:红十字医院。
  (五)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属地原则,指定入围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负责综合考察和政审。接受考察和政审任务的部门于1月27日前完成考察和政审工作,并向招聘办公室提交考察和政审结论及相关材料。
  招聘程序进行结束后,对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http://10.162.188.9/html/zhenggongjiandu/沿河公安信息网“政工监督”栏和《沿河公安》微信(微信号:yhxgaj110)。
  (六)聘用审批。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3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并适合从事协勤工作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办理初聘手续,经培训试用期3个月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特巡警大队协警报名咨询电话: 18385909790(杨芳)
  13638114553(秦天文)
  官舟特巡警中队协警报名咨询电话:13765629350(杨正权)
  洪渡特巡警中队协警报名咨询电话:18581253472(任文杰)
                沿河自治县公安局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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