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新区招聘辅警50名
2017-04-13 14:24:5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1日 (二)报名地点:新蒲新区交警大队综合中队(新蒲新区新龙大道旁新蒲客运站内)

为进一步加强新蒲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新蒲新区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辅警人员50名,从事道路交通协管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报名、笔试、面试、政审、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交通辅警人员共计50名(男性48名、女性2名)。

(二)招考范围和对象

1.退伍复员军人;

2.警校毕业生;

3.体育院校毕业生;

4.计算机专业与文秘专业毕业生;

5.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报考条件的青年。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各项纪律条令;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操守,热爱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身体健康,无纹身,裸眼视力在4.6(含4.6)以上,无残疾,无传染性、精神类疾病,无严重心脑血管类疾病,五官端正,男性身高须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须160厘米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9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符合上述条件的退伍复员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军警烈士子女和有适应交通管理工作的特殊人员可优先聘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安协勤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1日

(二)报名地点:新蒲新区交警大队综合中队(新蒲新区新龙大道旁新蒲客运站内)

(三)报名要求:此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新蒲交警大队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现场领取,本人当场填写)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学历证书、退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四)本次报名不收费。

四、体能测试

男子: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计分方式: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进行计分,60分及以上为达标。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达到标准者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当场向现场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五、笔试

计分方式:百分制

笔试内容:公安交通管理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名额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

计分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名,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一)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两日不能饮酒、吃辛辣食物,体检当日不能吃早餐。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政审考察

(一)由招聘单位统一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后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二)政审内容:

1.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曾因违纪、违法犯罪被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3.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九、公示

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

十、聘用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经培训合格后,由遵义市威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派遣到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新蒲新区大队工作,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经考核、政审、培训合格后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待遇参照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要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在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新蒲新区大队直接领导下从事道路交通协管工作。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严格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资料由遵义市威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整理归档备查。

本公告由遵义市威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8657389

遵义市威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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