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2017-12-08 11:27: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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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更好地维护全县交通管理秩序,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凤冈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凤冈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1:2比例进行招考,达不到比例的,则按比例确定招聘人数。

二、招聘人员的职责、待遇和管理

(一)职责:1.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2.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3.协助开展人口信息采集;4.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和视频监控;5.协助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6.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7.协助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公开查缉毒品工作;8.消防救援;9.保护案事件现场;10.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11.参加抢险救灾;12.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13.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二)待遇:月基础工资1700元,发放执勤服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交纳保险。

(三)管理:按照《凤冈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招聘人数、职位、条件及加分项目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2名

(二)招聘职位

1.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15名(男性13名、女性2名)

2.警务保障室警务辅助人员(驾驶员)3名。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交通警察大队辅警职位条件

(1)凤冈户籍;

(2)高中(相当)以上文化;

(3)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4)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1999年12月1日以前出生);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1999年12月1日以前出生)

(5)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

2.应聘警务保障室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条件

(1)凤冈户籍;

(2)必须持有有效A1驾驶证、且具有五周年以上驾龄;

(3)年龄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1999年12月1日以前出生);

(4)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五)应聘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职位加分项目

持B型驾驶证以上的加5分;持C型驾驶证的加2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13日(每天上午8时-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2、报名地点:凤冈县公安局六楼。

咨询电话: 25223773。         

3、报名者需持证件:

(1)毕业证及其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及其复印件;

(3)应聘警务保障室职位的须持A1驾驶证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5)有加分项目的必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内容

1.应聘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考试内容

(1)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笔试(语文基础知识)和计算机操作。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9时。地点:县体育馆(足球场)。

(3)笔试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凤冈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4)计算机操作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9时。地点:凤冈县公安局六楼电教室。

(5)成绩计算:体能测试占30%,笔试占40%,计算机操作占30%,加上加分成绩为应聘者总成绩。

2.应聘警务保障室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考试内容

考试为车辆驾驶操作。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另行通知。

(三)尿检

尿检按1:1的比例进入尿检,尿检合格者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责。

(五)政审

对尿检、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政审。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相同分数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其次为计算机操作成绩。

(六)聘用 

1、成绩、尿检、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凤冈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分别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政工室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试用期为一个月,其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适合警务辅助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以上、以下均含本数或本级;

(二)本简章由凤冈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凤冈县公安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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