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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岑巩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2017年第21次常务会议纪要(岑府常议[2017]21号)精神,按照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面向岑巩县城乡居民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见《岑巩县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职位与名额一览表》(附表1)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参照岑巩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合同制协管员标准《十五届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20次常务会议纪要》(岑府常议【2016】20号)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8月28日前具有岑巩县户籍或岑巩籍生源的城乡居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最大年龄要求截止2018年1月1日前不超过附件1表中年龄要求;
3、身体健康,体型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身高的具体要求条件见附件1);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体要求条件见附件1);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一)发布招聘实施方案
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岑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报名表;
2、本人户口册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民政局出具的退伍证明原件);
4、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职称的原件材料及复印件1份;
6、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7、享受加分条件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结束后提供的加分材料不予认可);
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缴纳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名后经复审,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应随时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而未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一)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9月14日 地点:岑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考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百分制,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技能测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下午14: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报考A、B岗位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成绩为百分制,体能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1000米(女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女仰卧起坐),测试方式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文件执行。
2、文秘技能测试,报考C岗位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文秘技能测试,文秘技能测试成绩为百分制,文秘技能测试项目为:电脑常用办公软件使用、公文写作。
(三)面试(具体时间请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通知)
笔试、技能测试后,按照笔试成绩x30%+技能测试成绩x30%计算两项成绩之和,并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两项成绩和的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比例未达到1:3的,直接进入面试,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未参加笔试、技能测试的考生,或参加了笔试、技能测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四)加分
为体现对城乡居民中优秀人员的选拔聘用,符合下列条件的在总分成绩上给予加分照顾:
1、对曾获得县团级以上表彰的个人加1分;
2、获得县见义勇为表彰的加1分;
3、获州及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的加2分;
4、属我县易地移民搬迁户的加1分;
5、对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的加1分。
以上加分可以累加,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五)总成绩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x30%+技能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40%+加分。
六、体检
考试程序结束后,按照聘用岗位职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以成绩高的优先)。报名人数未达1:3的招聘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相关部门监督下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统一安排在岑巩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在报名、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各环节,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认真履职,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考生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否则考生所参加该考试的科目成绩无效;
(二)在报名、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如发现有考生违规、作弊或与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等现象,应当场举报方能有效,过后举报不予受理。
在以上环节过程中考生或工作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工作人员相应的纪律处分,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签订劳动合同无效。
(三)本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新闻单位与社会监督。
十、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招聘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579884(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5——3574856(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附件:1.岑巩县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职位与名额一览表.xls
2.岑巩县2017年公开招聘规划执法大队辅助人员(协勤)报名表.doc
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