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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城管执法力量,保证城市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0名城管协勤管理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城管协勤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50人,其中,男40人,女10人。
二、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城管协勤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8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身高:男性1.65m以上,女性1.60m以上。
(五)曾在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退役后没有进行政策性安置的男性退役军人或退役武警优先。
(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往届毕业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曾被部队开除的人员;
7.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8日。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bjqixingguan.gov.cn/)。
(二)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水西大道市东街道办事处后门二楼)。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所需材料:
(1)《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城管协勤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打印)(1份);
(2)报考人员持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伍军人持有效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2.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由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报名表》中除签字确认栏须考生本人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确认外,其余项目均用打印)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将确认后的《报名表》回执退还给考生。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回执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男性考生和女性考生总成绩分别计算排名次,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报名处领取),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bjqixingguan.gov.cn/)公布。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男性考生和女性考生笔试成绩分别计算排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2:1以内(含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前一天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面试以《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为基本框架,采取现场情景模拟和口头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1.2:1以内(含1.2: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到七星关区城管大队安排岗位试用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财政拨付金额发放,不享受其它津补贴,不足1个月的不予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能胜任城管工作,责任心强的,与城管大队开始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工资按财政拨付金额发放,并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能胜任城管工作或上班期间违反大队相关规定的,一律解除聘用关系。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83268
监督电话:0857-8225098
(二)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在招聘过程中,由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递补信息等内容)都将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bjqixingguan.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附件:
1.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城管协勤人员职位表.xlsx
2.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城管协勤人员报名表.xls
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