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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全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公安机关辅警队伍力量,提升公安队伍整体战斗力,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厅政治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公政传发〔2018〕129号)、《州公安局政治部关于规范管理全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州公政传发〔2018〕101号)及《凯里市公安局辅警等级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凯公政通〔2017〕2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勤务辅警。
招聘人数:25人。
(二)招聘岗位:文职辅警。
招聘人数:5人。
三、招聘对象及相关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身心健康;
2.年龄在18-35周岁以内,限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
3.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持有A1驾驶证或B1以上驾驶证的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填写《凯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凯里市公安局新址(开怀街道金山大道80号)政工室427室(13路公交车或3路公交车直达)。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复印件(本人页)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需提供),近期白底免冠1寸照片3张。
5.如符合优先录取的情况,请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
6.咨询电话:15185551659(办公座机)。
(二)正式聘用。经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合格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合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必须坚决服从和积极协助公安民警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期满后,表现良好且愿意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可以续聘。
(三)建立档案。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妥善保管。
五、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一)岗位性质。不占公安编制、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合同制用工人员。
(二)工资待遇。所有录用人员纳入凯里市局辅警等级化管理,按照等级晋升提升工资待遇,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巡逻装备(单警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
六、职能和职责
(一)勤务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公安民警进行治安、消防管理和开展巡逻防范、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突发性事件,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等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二)文职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公安民警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其他可由文职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凯里市公安局授权发布,最终解释权归凯里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