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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贵州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办法》(黔府发〔201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中共德江县委、德江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其中:综合类20名,教育类3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条件详见《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 国家承认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职位条件放宽到中专学历或限本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报考。
2.在德江县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乡村幼教志愿者”和“特岗教师”(以上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德江县户籍或德江县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德部队随军家属(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随军家属”)。
4.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含)在德江县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满一届至今(聘用时)仍在任,且学历为中专(中师、普师、中职、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的本县户籍人员(简称“村干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6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村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4.本县户籍条件: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含)属于德江县户籍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且户籍仍在德江的人员;本县生源条件:大学生以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德江县、中专生以参加中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德江县。
5.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条件:“特岗教师”限截止到2018年6月4日(含)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乡村幼教志愿者”限截止到2018年6月4日(含)在累计服务满2周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随军家属”条件:一是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二是截止2018年6月4日(含)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驻德部队现役军人配偶。
7.符合《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职位资格条件,其专业类条件以《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类参照表》(附件3) 为准。
8.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2.定向到具体单位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委培生、定向生、订单生等);
3.截止到2018年6月4日(含)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且仍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截止到2018年6月4日(含)服务期未满三年且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曾被开除公职、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受到纪律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7.被公安、纪检监察机关等正在调查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简章和相关信息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发布。网址:www.dejiang.gov.cn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注册考生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及照片、网上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www.dejiang.gov.cn/wsbm.htm ←鼠标点击打开
(二)网上注册考生信息及提交报名申请及照片时间:2018年6月4日9:00至6月6日17:00,逾期未注册或未提交报名申请及照片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6月4日9:00至6月8日12:00,但在6月6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错漏、照片不清晰等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6月7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职位不得修改)并提交审查,再经审核仍未通过的,将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报名失败。
(四)现场缴费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4日至6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就业大厅(地址:德江县青龙街道扶阳大道)。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报名操作步骤:
第一步 注册考生信息。通过报名网址进入报名系统登录界面,点击“新增报名”按钮,进入考生信息录入界面,按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并保存,即完成考生信息注册操作(这时系统会自动提供一个报名编码用于下次登录系统时用)。
第二步 提交报名申请及照片。已注册考生凭报名编号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的清晰照片)、证件证明照片(如: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或推荐表、学位证、资格证等与报考职位有关的其他证件及证明)、选择一个报考职位,点击“提交审查”按钮,系统提示 “待审…”状态,即完成提交报名申请操作。
第三步 现场交费。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缴费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地点现场缴纳考试费100元/人,交费后,系统将提示“报名成功”(考生可登陆系统查看确认)。
(六)报名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职位对象、条件等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考生信息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数将予以调减或取消。若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该职位报名成功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或因联系不上的视为自愿放弃,并取消考试资格。
4.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人员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资格初审人员,应在24小时内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照片不清晰的,应说明理由。
5.在考生新增注册及提交报名申请期间,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发现身份证号有误的,可按正确的身份证号重新注册报名; 其他个人信息有误的(报考职位信息除外),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修改。
6.截止缴费时间结束前,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审查通过或已缴费的,由审核人员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逾期仍未改报的,取消报考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
7. 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的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报名工作结束,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在公布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前,考生因职位取消或自愿放弃等有要求退费的,经“县招聘办”研究同意,可予以退费,名单一经公布,将不再受理退费。
七、加分政策
加分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办”抽调专人负责,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由专职审查人签名确认。
(一)加分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确认加分的方式进行。加分审查时间与现场缴费时间同步,加分审查地点与现场缴费地点相同,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并不予受理。
(二)报名成功且报考非定向职位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加分审查时间内提交统一格式的《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且经笔试前公示无异议的,将在笔试成绩(折算前)中加5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加分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子女。
2.见义勇为人员和见义勇为牺牲、致残人员子女。
3.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乡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的通知》(铜府发〔2014〕12号)、《中共铜仁地委、铜仁地区行署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铜党发[2009]21号)精神,由省、市、县统一选派在德江县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截止2018年6月4日),现仍在岗且各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乡村幼教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持《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主管部门(项目办)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基本情况、服务项目及单位、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各年度考核结果、现实表现情况等内容。证明上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4.截止2016年1月1日前,属我县农村独生子女毕业生,需持《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德江县卫计局出具的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5.截止2016年1月1日前,属我县父母均为农民的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毕业生,需持父母的《绝育手术证明》和德江县卫计局出具的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八、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由“县招聘办”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工作。
(一)笔试内容。
1.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2.教育类高中及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各学科专业知识(如:语文教师为语文学科专业知识、数学教师为数学学科专业知识,如此类推)。
3.教育类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基础知识。
(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于2018年6月27日8:30至—6月29日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及要求。
笔试开考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具体的笔试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持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提供其他证件(证明)一律无效。
九、资格复审
相关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并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一)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实考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已开考职位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考生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均需盖有出具证明单位(学校、部队)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1.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经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要求用A4纸打印,黑白或彩色均可)。
2.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3.近期同底1寸免冠标准证件彩色照片3张(纸质照片应与网上注册的数码照片相同)。
4.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属2018年毕业的应届生因学校原因未及时发放毕业证的,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
5.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报考职位有生源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高中(初中)《毕业证书》或证明。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持《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项目办)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证明材料内容须写明服务单位、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各年度考核结果、现实表现情况等内容)。
7.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8.随军家属须持结婚证、配偶所在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有关文件或审批表。
9.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须持乡镇(街道)党委的任命文件,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须持民政部门颁发的当选证,同时须出具本乡镇(街道)党委同意报考和任职时间证明(乡镇<街道>党委书记须签字)。
10.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若报考人员(或代报人) 隐瞒身份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11.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从该职位实考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县招聘办”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拟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情况由“县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十、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结束,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十一、考试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十二、体检
体检人员从面试实考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职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折算前,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折算前,不含加分)仍相同的,则另作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贵州省2018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面试结束、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三、选岗
报考招聘职位为选岗职位的考生,需在选岗环节进行选岗确认最终的聘用(工作)岗位,具体选岗职位详见《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职位与选岗职位对应表》(附件2)。选岗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
(一)选岗对象。
体检合格且报考选岗职位的考生为选岗对象。
(二)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选岗程序及要求。
1.同职位选岗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职位人数等额依次选岗,综合成绩排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折算前,不含加分)高的考生优先选岗,笔试成绩(折算前,不含加分) 仍并列的,即现场抽签决定优先选岗。
2.选岗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由考生本人选岗。如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的,须提前告之“县招聘办”并由本人写出委托书,由被委托人为其代选岗。被委托人须持考生面试准考证、考生委托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选岗。
3.岗位一经选定,不准更改与调换(须回避岗位除外)。
4.选岗时应遵循回避原则(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选择该单位负责人员的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不按时到场参加选岗的,顺延由到场的下一位选岗对象优先选岗。因本人迟到错过选岗位次的,依次最后排序选岗。没有按时参加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补选。
6.选岗结束后,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选岗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和已选岗的人员。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在职人员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综合表现;未就业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不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不符合本次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拟聘用人员,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三)考察时,没有提供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在规定时间前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四)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时未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属于隐瞒其身份骗取应聘资格的;
(五)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六)其他经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五、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六、聘用审批
(一)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报聘用审批表、考察情况表并附相关考察材料,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审批,并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含员额制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十七、工作纪律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本招聘简章由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未尽事宜由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8523073 县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6—8532126 德江县监察委 0856—8523007 德江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附 件:
01【附件1】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_职位条件表一览表.xls
02【附件2】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职位与选岗职位对应表.xls
03【附件3】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类对照表.xls
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