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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和《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工作意见的通知》(铜委办字〔2017〕4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5名,其中:教育类人员37名、卫生类人员50名,综合类人员68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印江自治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职位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高中、职高、技校)学历。
2、选聘在印江自治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四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3、印江自治县村(农村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连续任满一届且仍在任的。
4、在印江自治县服务的“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
5、印江自治县户籍(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印部队随军家属。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6月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4日以后出生);面向村干部招聘职位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74年6月4日以后出生);
4、面向“四项目人员”招聘的职位,限在印江自治县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
5、限印江自治县户籍报考的部分职位,印江自治县户籍限于2018年6月4日前在印江自治县登记入户满一年及以上;印江自治县生源限原为印江自治县户籍,到异地就学的人员;
6、面向“村干部”招聘的职位,限2018年6月4日前在印江自治县村(农村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连续任满一届且仍在任的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
7、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职位,限印江自治县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8、面向“随军家属”招聘的职位,限2018年6月4日仍在印江县服役的军队干部随军家属;
9、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印江自治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人员。
2、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委培生。
4、截止2018年6月4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因其他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9、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六、报名、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6月4日9:00至6月6日17:00期间登陆“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报名网址http://bm.gzekao.cn/tr/webregister/。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2018年铜仁市县乡事业单位、铜仁幼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6月4日9:00至6月8日12:00
1、资格初审在“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审核。
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8年6月6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2018年6月6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18年6月6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8年6月7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6月8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4、提交报名申请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4日9:00至6月8日17:00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申请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报名信息表打印方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页面——截屏打印),还须出示当地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加盖公章)。
申请且符合减免报名费的人员,于2018年6月8日17:00前到“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印江自治县人社局峨岭街道泉州商贸城)办理减免手续。
(四)加分
1、加分对象
(1)在印江自治县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等四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在笔试成绩中(折算前)加5分。
(2)在印江自治县服务的“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考生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在总成绩中加3分(需提供由县教育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3)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 在笔试成绩中(折算前)加5分,该项加分由印江自治县委组织部根据乡镇(街道)考核上报结果审核同意为准。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证明需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公章。
2、加分办理流程
加分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加分地点设在印江自治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加分统一办理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至19日18:00前。逾期未办理加分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并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需提交《印江自治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经审查人签名,当场确认加分,并由考生保留一联备查,加分情况于笔试前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相应环节给予加分。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6月26日9:00至6月28日17:00期间登陆“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及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科目和范围分别为:
1、教育类
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B类),考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教师核心素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政策及法律法规)、教学技能与方法;
2、卫生类
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C类),护士职位笔试考试范围为护理学基础知识,其他职位笔试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3、综合类
综合类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A类),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尾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8届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印江自治县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四项目人员”职位考生须持服务证或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须持退伍证、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职位的,须由印江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审核并出具相应证明(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再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报名;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须持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身份证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现实表现材料,同时提供所在乡镇党委、纪委对其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的结论性意见(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须审核签名),经所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由县委组织部审定并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6、在印江自治县服务的“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教育局出具的服务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职位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须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8、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按照本《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人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或条件,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末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印江政府网进行公布。
2、面试方式:
A、教育类高中初中小学教师(音乐、体育教师职位除外)职位面试采取试讲,试讲内容为报考职位相应学科教材内容;音乐、体育、幼儿教师职位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
B、卫生类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卫生类专业公共知识。
C、综合类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1、教育类音乐、体育、幼儿教师职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加分。
2、除教育类音乐、体育、幼儿教师职位之外的职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考试总成绩出现末尾并列的,笔试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相同,另作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员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2018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负责对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由各招聘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具体考察工作。
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侧重于查阅档案、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核;对往届毕业生要采取查阅档案、还需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能按时提供招聘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等资料的;
5、考察中发现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的;
7、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印江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新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二)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新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为加强脱贫攻坚人才队伍,除卫生类、教育类职位外的新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工作时间为我县脱贫攻坚通过国家验收为止。
(四)教育类乡镇初中、小学、幼儿园职位、乡镇财政分局职位、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乡镇(街道)事业站所职位聘用人员分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实行选岗聘用。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六)本《招聘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0856-6231050(印江自治县人社局)
招聘监督电话:0856-6222553(印江自治县监察委)
附件:
附件1:印江自治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18年铜仁市县乡事业单位、铜仁幼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印江自治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