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理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理工学院官网(http://www.git.edu.cn/)、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s://www.gzrc.com.cn/)上公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10月27日到2023年10月31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报名(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1)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3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理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信息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注册时填写的姓名必须为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一致的真实姓名。
(3)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提交报名申请。②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③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3年11月3日17:00)前未点击“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导致报名失败。
2.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单位于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4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名期间(2023年11月3日17: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日17:00后)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023年11月4日12:00前进行修改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得再改报岗位。
2023年11月4日12:00后至2023年11月4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1月6日17:00前在“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要求
(1)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90分(满分为15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单个岗位无人报考或无人通过资格初审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并在贵州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布。
(2)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 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1380、0851-88236875;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贵州理工学院李老师13658517005。(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理工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5.成绩计算:分值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将在贵州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布。
6.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1.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布。
(4)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6)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提供材料不符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登陆“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贵州理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和自荐信;
(2)本人手写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7)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复印件2份(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8)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截至资格复审时3个月内,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9)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贵州理工学院组织实施。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和岗位适应性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面试采取现场打分方式,现场公布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6.面试成绩在贵州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布。
7.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总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总成绩在贵州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2.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4.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在考察环节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理工学院在贵州理工学院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贵州理工学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贵州理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及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
(三)联系电话:13658517005, 联系人:李老师(接听电话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监督邮箱:gzlgjw@git.edu.cn 纪委监察室。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理工学院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由贵州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2.贵州理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州理工学院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