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属事业单位(含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2021年黔东南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另:(1)对中风险地区或考前14天之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黔考生,须持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批准证明和“入黔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黔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若结果为阴性且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可参加考试。(2)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要持有“入黔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黔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考生可参加考试。(3)所有考生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在笔试当天扫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持签订好的《2021年黔东南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C)方可参加考试。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4)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5)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符合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本次考试指定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须知和有关要求,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1:2021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1—2:2021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安排及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附件1—3:2021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填表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