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要求,我部将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1、《文化部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情况调查表》(附件2)。
2、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学历学位证书(每一学习阶段)复印件。
3、1寸彩色照片3张(与网上报考时照片一致,在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考生姓名,并用曲别针夹在一起)。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请提供离职证明)、报名登记表1份(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登记表1份、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表格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请注明培养方式);
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5、报考“公共文化司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处”和外语类职位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
6、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说明(附件3),随意弃考的,将记录在案并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考生提供的上述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上述材料均不退回。
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将于2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入围考生于1月2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有关材料特快专递(EMS)寄至文化部人事司机关人事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迎宾楼,邮编:100873)。
联系人:李忠国
联系电话:010-59881828
文化部人事司
2014年1月10日